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救援工作和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化解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于2025年7月21日联合印发《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消防〔2025〕32号),自2025年7月起至12月底,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旨在建立"全链条监管长效机制",覆盖生产、流通、使用的全过程管理,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增量,切实维护消防产品市场秩序和公众安全利益。
重点整治对象:19类关键消防产品
本次整治重点聚焦19类与公众安全密切相关的消防产品,包括:手提式灭火器、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洒水喷头、防火门、防火玻璃、防火卷帘、灭火毯、可燃气体探测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水带、阻燃电缆等。
重点整治领域涵盖四个维度:生产端(产业聚集区及多次抽检不合格企业)、流通端(批发市场、销售集中区及网络交易平台)、使用端(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认证检验端(认证机构和检验机构违规行为)。
- 1压实主体责任:督促生产销售企业及使用单位建立常态化自查制度,明确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 2强化三端监管:对生产、流通、使用三大领域开展专项核查,多次抽检不合格企业须强制召回问题产品。
- 3规范认证检验:严打虚假认证、出具不实报告等违法行为,对违规机构实施暂停或撤销资质处理。
- 4打击制售假冒:采取"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方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犯罪活动。
- 5健全协同机制:建立行刑衔接、案件双向移送、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跨部门协同执法。
- 6创新数字监管:推动赋码核验技术应用,建立"全链条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吹哨人"举报制度。
三阶段推进时间表
统一部署、营造声势。各地相关部门召开专项部署会议,制定辖区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整治公告,广泛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
督促各方自查自纠,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产品依法处置,各省级相关部门须于10月30日前提交阶段性总结报告。
总结经验,固化长效机制。整体总结于12月31日前报送国家层面。建立常态化监管制度,将有效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
失信联合惩戒与数字化监管
方案特别强调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违规失信信息推送至国家信用信息平台,形成"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同时推动消防产品赋码核验技术应用,通过二维码追溯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监管,压缩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空间。
在社会共治层面,方案探索建立"吹哨人"制度,为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提供法律保护和奖励激励,并引导行业协会建立自律规范,推动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从"政府独管"走向"社会共治"新模式。
方案还要求创新消防产品科普宣传方式,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向消费者普及辨别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知识,培养公众识假防假能力,构建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政府、社会"五位一体"的消防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
